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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华大学法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

报名开始2026-07-01
报名截止2026-07-28
活动时间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
距离截止计算中
面向专业 / 学科法学
院校层级985
清华大学法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法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“申请―考核”制,符合《清华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,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,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。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、硕博连读、普通招考,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与其他考生采取相同的办法、同样排序规则,同时进行。 一、申请人申请 (一)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符合清华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。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6年7月1日10:00-2026年7月28日15:00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(yzbm.tsinghua.edu.cn)进行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 (1)有效身份证明; (2)在学证明(不含清华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); (3)本人自述; (4)外语水平证明; 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,各种成绩证明上显示的考试日期至2026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: (i)英语 ①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(含)以上; ② 托福(IBT)90分(含)或4.5分(含)以上; ③ 雅思(A类)6.5分(含)以上; ④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(含)以上考试合格证书; (ii)小语种 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(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)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。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相当于前述英语水平要求。 (5)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及学业排名证明; (6)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(或相当职称)或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信(含清华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); (7)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; (8)《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士/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》; (9)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; 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、基本思路、研究方法、相关科研成果等;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,字数不少于1万字。 (10)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。 (二)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按《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》要求申请。申请人将以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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